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后勤保卫处发布时间:2023-09-27浏览次数:11

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长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校园正常运行管理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做好中秋、国庆长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部门负责人要承担起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研判部门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组织人员在节前对部门责任区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督促提醒所有岗位职工,落实岗位安全管理职责。对一时无法整改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保卫处。

二、强化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各部门要把防范遏制群死群伤和群体性事件作为重中之重,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学校门卫,要加强外来人员、车辆的检查管控,校外来访人员经门卫与校内接领人联系核实后登记进校,校外车辆未提前报备审核,不得进校。车辆进校后服从保安指挥,有序停放车辆。学生条线,要加强对宿舍楼的安全检查,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拖线板、热得快、电磁炉、吹风机等违章电器,严禁在宿舍内留宿校外人员,辅导员要加强学生的安全管理,对晚归和夜不归宿的学生要掌握具体情况。若节日期间校内举办各类活动,要严格落实“谁主办、谁负责”原则,所有活动必须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安全措施,涉及校外人员进校参加活动的还需提前和保卫处登记备案。后勤部门要加强各类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确保节日期间校园正常的运转秩序。其余各部门,要加强对责任区的供水供电情况的检查以及闲置库房、仓库、会议室的安全检查,确保门锁窗钩等基础设施的安全有效。

三、加强节前安全宣传教育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

各部门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防诈骗、防溺水、防触电、防火防盗等常见的法治安全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师生员工懂法守法意识,提高个人安全防范意识。完善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机制,对突发事件应在半小时内口头上报保卫处、2小时内上报书面材料,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人员伤亡事故还要同时报送院办和学校相关领导。

 

 

 

 

保卫处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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